中心公告

第二階段育兒補助新制自111年8月起實施


自111/8/1起送托公辦民營托嬰中心之幼兒,每月可領衛福部托育補助北市友善托育補助,第1胎:8,000元,第2胎:9,500元,第3胎:10,500元。

p.s.
1.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中低收入戶+2,000、低收入戶+4,000。另本市友善托育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如上,並以中央+本市補助總額不超過實際收費為原則。
2.滿2歲至未滿3歲兒童續留原托嬰中心,持續發放托育補助費用(改由教育部育兒津貼及衛福部托育補助共同支付,補助總額不變)。